公告日期:2025-12-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佛山照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 186,783,58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86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094,551,796.3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136,307.56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8,415,488.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出具众环验字(2023)050003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
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4-003)、《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5-023),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 1-11 截至 2025 年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 调整后募集资 月投入募集 11 月累计投
号 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入募集资金
金额
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
1 和数字化转型建设项 36,464.27 35,850.64 2,010.44 5,545.77
目
2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 25,252.91 13,631.82 3,106.32 13,631.82
一期
3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9,179.52 95.77 / 95.77
4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 24,008.80 24,008.80 1,362.73 4,030.12
目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49.68 14,549.68 3,448.25 6,752.75
6 项目终止后暂未确定 / 20,704.84
用途的募集资金
合计 109,455.18 108,841.55 9,927.75 30,056.23
注 1:上表中的累计投入金额为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出去的金额。
注 2: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已终止,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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