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管理,使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子公司除外)(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制度,或结合自身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财务相关管理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三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活
动,并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公司与根据《公司法》设立的,由其控股、参
股的下属公司,是纵向持股的产权关系。下属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下属公司在行使财务管理权的
同时,对公司负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保障投资者权益的责任。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公司管理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对下属公司的财务活动行使领导、指导以及监督职权。
第五条 对于重大财务事项,实行董事会集体决策原则,
并以决议的方式记录在案。有关重大财务事项执行董事会集体决议的具体要求与操作规范,可参照《公司章程》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财务管理权限划分: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财务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2.指导完善财务部门的设置、监督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提请聘任或解聘财务人员;
3.组织拟定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计划和费用预算计划、监督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4.组织编制并签署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的财务报告;
5.执行公司经营管理中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决定,参与审核重大财务事项,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协调财务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对公司财
务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本单位工作计划,编制单位年度预算,并加以控制;
2.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所属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4.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
5.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
6.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转。
第七条 财务部门的设置
(一)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财务会计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并实行定期轮岗。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应设立岗位任职要求 、岗位职责,并定期开展考核。
(二)会计岗位的任用采用回避制度,不得聘任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亲属。
第八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四)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六)保守公司财务及商业秘密,除公司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计信息。
(七)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
检查、监督、指导。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
密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第十条 按照国家统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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