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26-0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4,845,871.24 元,2025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35,582,297.14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3,361,835.06 元,按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36,183.5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19,769,843.45 元及本期出售公司持有的国轩高科股票及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未分配利润 350,319,842.44 元,减去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184,293,387.60 元,2025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88,821,949.84 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 1,535,778,23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B 股红利折合港
币支付),现金分红总额共 76,788,911.5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向境外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股东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6,788,911.50 元;2025 年度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300万股A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2025 年度注销
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84%,对应的回购金
额为 82,165,155.41 元,回购股份的注销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
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58,954,066.91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3.9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6,788,911.50 184,293,387.60 184,293,387.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82,165,155.41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14,845,871.24 446,184,021.97 290,357,652.22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4,035,582,297.1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188,821,949.84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45,375,686.70
计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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