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总结
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5 年 12 月,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小组就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等进行磋商,并就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
按照约定的审计工作时间进场,及时完成了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
审计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审计中发现有待完善的会计事项等问题,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以重要性原则为基础,遵循谨慎性原则,为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允的审计报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确保了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在会计师进行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监督、核查职能,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积极沟通,随时了解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2026 年 4 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将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成员也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本次审计工作。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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