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拟处置
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的复核报告
大信咨字[2025]第 16-00079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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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拟处置资产清查专项财务
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大信咨字[2025]第 16-00079 号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拟摘牌受让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
中心四环再生水管线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我所”)接受中原环保委托,就目标资产前任产权所有人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
挂牌时委托河南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拟处置资产清
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报告编号:豫兴华专审字[2025]第 122 号(以下简称“原审计报告”))
进行复核。
我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 738 号)、《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08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豫
政办〔2024〕48 号)的规定,对中原环保拟摘牌受让目标资产的原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履
行必要的复核程序,并出具本复核报告。
特别声明:本复核未重新执行审计程序,复核结论基于原审计机构已提供资料及本所专
业判断。如原审计机构工作底稿存在未提供或不完整情形,可能影响复核结论的全面性。
一、审计情况
(一)审计范围及审计期间
审计范围及审计期间是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郑州
市四环再生水管线及配套工程已建设的沿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道路两侧绿化带敷设
主线管道,总长度133.15km;已敷设五座污水处理厂水源连接线再生水管道,长度1.781km;
已建设的 1 座中途加压泵站和 1 座高位水池的全部现状资产。
(二)审计结论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挂牌单位拟处置郑州市四环再生水管线及配套工程在财务账
面核算为在建工程,账面金额 840,899,084.03 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 798,365,133.29 元,待摊投资 42,533,950.74 元,本次清查无变动,四环再生水管线及配套工程清查数
840,899,084.03 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 798,365,133.29 元,待摊投资 42,533,950.74 元。
二、复核内容
1. 《郑州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拟处置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2. 原审计机构提供的郑州市四环再生水管网资产工作底稿及相关附件;
3. 委托方提供的郑州市四环再生水管网资产台账等资料等。
三、复核过程
1. 审计范围:原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审计范围为郑州市四环再生水管线及配套工程已建
设的沿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道路两侧绿化带敷设主线管道,总长度 133.15km;已敷设五座污水处理厂水源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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