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
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的复核报告
大信咨字[2025]第 16-0008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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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出具
的《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的复核报告
大信咨字[2025]第 16-00085 号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拟摘牌受让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
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我所”)接受中原环保委托,就目标资产前任产权所有人郑州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挂牌时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出
具的《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XYZH/2025ZZAA2B0605(以下简称“原审计报告”)进行复核。
我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中原环保拟摘牌受让目标资产的
原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履行必要的复核程序,并出具本复核报告。
特别声明:本复核未重新执行审计程序,复核结论基于原审计机构已提供资料及本所专
业判断。如原审计机构工作底稿存在未提供或不完整情形,可能影响复核结论的全面性。
一、审计情况
(一)审计范围及审计期间
审计范围及审计期间为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9 月、2024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二)审计结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认为原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
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9 月、2024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复核内容
1. 《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2. 原审计机构提供的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工作底稿及
相关附件;
三、复核过程
1. 审计范围:原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审计范围包括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
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9 月、2024 年度的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原审计机构披露的审计范围与挂牌单位披露目标资产财务指标的范围一致。
2. 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经了解,原审计机构通过执行观察、检查、询问、函证、重
新计算及分析等审计程序对挂牌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取得了相关函证回函、资产盘点表、业务合同、销售确认表、成本分配表及纳税申报表等审计证据。原审计机构执行审计程序基本合理,取得了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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