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自身的法律专业背景,独立、审慎、认真地履行了各项职责。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尚贤,一级律师(正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进河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省直六支部主委,河南省政府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全国律协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投融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州市第十五届政协常委。自 2024 年 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参加各次董事会、股东会时,均本着严谨
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形成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会议,10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均参加了全部应参加的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任期间,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5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职业经理人续聘事项进行研究审核,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制度修订等进行深入研讨,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关注公司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对关联交易
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事前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主持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就相关财务和审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有效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5、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解,积极充分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总计现现场工作时间达 16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6、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7、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充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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