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中原环保新密热力有限公司、中原环保(信阳)生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整体层面有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分子公司管控、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8个流程;业务流程层面有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预算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水务运营管理、供热运营管理、研发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法律事务、信息系统、行政管理、廉政监察18个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有财务报告、资金管理、工程项目、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过程中,公司定期梳理内控规范实施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查找主要业务流程、节点、控制的风险点,编制相应问题或漏洞风险清单,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规范,制定内部
控制的测试、检查、评价方法和标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相关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与公司中高级管理层访谈收集风险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分析,识别出公司所面临的高风险领域,用于指导年度内控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的开展,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2.开展流程访谈,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现状,识别关键控制点信息,将风险管控信息与部门、岗位相挂钩,明确风险管控职责,切实落实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3.执行穿行测试,验证访谈了解到的流程及相关控制点信息的真实性,对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进行评价,识别内部控制设计缺陷;
4.执行内部控制测试,按照关键控制活动的发生频率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并加以整改;
5.在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工作过程中,从流程的固有风险和控制目标出发,寻找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形成《内控缺陷汇总表》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跟踪整改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整改结果执行再测试,验证整改结果的有效性。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和抽样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准确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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