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2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并制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按照任职岗位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
1、董事会聘任的职业经理人(以下简称“职业经理人”)薪酬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职业经理人的目标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职业经理人当年经营业绩
及考核结果、市场薪酬水平均值等因素综合拟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2、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参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薪酬标准与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五)中长期激励
公司规范有序探索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跟投等多种激励方式,在满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据实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