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 17 号 12 层 1207 号
负责人:苏子轩
截至 2025 年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合伙人 79 人,注册会计师 40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 142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597.2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916.0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64.17 万元。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审计收费(未经审计)3,711.00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668.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9,836.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599.01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1 家,审计收费(经审计)3,347.50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建议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51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9 万元。该议案经
2025 年 3 月 2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限
满八年,达到规定最长连续聘用年限,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相关工作。
(二)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2025 年 3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议建议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计机构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人员配置、审计进度安排及审计重点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计机构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主要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及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五)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监督作用,对2025 年度审计机构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审慎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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