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1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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