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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0 16:24:29 股吧网页版
金浦钛业: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作经营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6-02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经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钛白”),拟以现有生产线与江苏中研创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创星”)开展租赁经营合作事宜,合作期三年,合作期内净利润为正时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利润,净利润为负时由中研创星独自承担所有成本和损失等。双方将签订《租赁经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经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徐州钛白与中研创星签订《租赁经营合作协议》,具体事宜授权徐州钛白股东会办理。

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合作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研创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令军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 5 号总部商务广场 14 幢
701 室

注册资本:7000 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191MA1MNB8D16

经营范围:纳米类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生产、加工(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中研创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研)

乙方: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徐州钛白)

丙方: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浦集团)

(一)合作目标

为明确合作方向,双方协商一致,设定以下三年期阶段性发展目标:

1、第一年(启动期,以双方合作合同签订日为准):以优化运营为核心,实现减少经营性亏损,员工薪酬足额支付。

2、第二年(盈利期):实现乙方公司扭亏为盈,盈利能力步入稳定上升通道。

3、第三年(增长期):推动盈利水平实现大幅跨越,力争税后净利润目标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及以上。

(二)合作内容

甲方入场后,对乙方的经营(产品销售、采购等)以及与经营相关的人事、财务事宜进行全面管理。乙方保管全部章证照,对甲方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章证照使用予以全力配合,乙方不得开展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对外经营行为。不影响甲方开展本协议项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的对外担保、重大投融资、固定资产处置等相关事项均由乙方决定,甲方无权参与决策。

甲方所需,产品所有权归属于甲方,相关收益及风险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乙双方享有并承担。乙方仅提供生产线及相关员工的管理平台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品牌使用授权,其他生产所需要素及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技术、市场营销与推广及人力等)均由甲方提供与承担。

(四)租金支付和收益分配

三年合作期内,收益分配以甲方支付租金的方式支付如下:

第一年:双方商定,净利润为正时,双方按七三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分得净利润的 70%,乙方分得 30%;净利润为负时,由甲方独自承担所有成本和损失等全部责任。

第二年:双方商定,净利润为正时,双方按六四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分得净利润的 60%,乙方分得 40%;净利润为负时,由甲方独自承担所有成本和损失等全部责任。

第三年:双方商定,净利润为正时,双方按五五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分得净利润的 50%,乙方分得 50%;净利润为负时,由甲方独自承担所有成本和损失等全部责任。

协议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选择需要使用的乙方业务人员,人员选定后甲方安排原材料进厂,此后按利润额分配比例分配收益,每半年结算一次。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盘活现有资产、改善经营质量的重
要举措,通过引入中研创星的原材料、技术、市场资源及运营管理能力,助力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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