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叶建梅)
本人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工作中,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建梅,1963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新百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大洋百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南京苏商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曾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起再次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
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
一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参与董事
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
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
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在深入
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
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
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叶建梅 5 1 4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履职
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本人均出席了上述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行使审计委员职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主动、有效地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积极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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