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小冰)
本人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小冰,1962 年 8 月出生,法学教授,法学博士;曾任南
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兼任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法治建设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气候法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专家库专家、南京宝泰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等。2016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
起再次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妨
碍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
一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
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审议流程,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所有会议,没有缺席或者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在会
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
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
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刘小冰 5 1 4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议案的前置审议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会前认真审查资料,会中基于专业知识和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决策科学性与客观性。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深交所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有效监督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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