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惠民)
本人作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4 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惠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外事旅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杭州腾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彩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本人于会前审阅会议材料,充分知悉会议议案,向董事会秘书就拟审议事项
充分沟通、提出中肯意见建议、要求补充提供议案表决所需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督促董事会办公室及时反馈相关问询。
本人审慎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报告期内
独立董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议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丁惠民 13 1 12 0 0 否 6 6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
2024 年度共召开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为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2024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出席次数
丁惠民 4 0 4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任职期间,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人士的经验优势,利用专
业知识和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听取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多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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