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及激励收入,公司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无绩效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
表现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任职年限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平均发放,不与当期业绩考核挂钩。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如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及个人岗位绩效完成情况挂钩。
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依据公司获批的激励方案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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