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对航天工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发展”)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致同签字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所述,就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如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一事,航天发展子公司南京长峰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件南京长峰一审败诉后上诉,二审民事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被发回重审。截至审计报告日,南京长峰能否获得业绩补偿以及具体业绩补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1、重要联营企业经营情况”所述,联营企业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安科技”)出现流动性严重短缺,包括已到期未偿还的债务、银行账户被冻结及相关
诉讼,后续经营存在重大困难。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航天发展对联营企业
锐安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10.49 万元。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该事项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正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本强调事项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理由和依据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中所规定的“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根据职业判断,“业绩对赌诉讼的未来结果
存在不确定性”“联营企业后续经营存在重大困难”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致同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
三、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致同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中提及的事项,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开展系列工作进行整改完善,强化风险内控工作。
针对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之“(1)业绩承诺补偿纠纷”有关事项,一是全力处置业绩对赌补偿纠纷案件,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及进展,全面统筹案件审理,深入研判案件进展,制定完善诉讼策略;二是针对二审发回重审情况,系统全面梳理对我方有利的事实和证据,进一步完善代理意见;三是加强重点事项管控,公司成立风险化解专项工作组,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四是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直接监督大额资金支付,规范财务基础和“三重一大”决策;五是不断完善内控机制,深入开展规章制度梳理、清理工作,子公司参照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完善子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架构;六是加强重大风险问题排查及整改力度,强化投后管控。
针对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1、重要联营企业经营情况”所述,联营企业锐安科技后续经营存在重大困难有关事项,本公司正在积极协助锐安科技控股股东推动其降本增效、催收回款、拓展市场,并协助协调包括银行、潜在投资者在内的相关方,推动其资金链情况改善,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四、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致同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认为:致同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致同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特此说明。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