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成立于 1987 年 10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
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
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数量为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共计 224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3.60 亿元。中审众环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度第 2 次董事会会议和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25 年度第 2 次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度第 2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26 年度第 1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计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第 2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议意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规则及公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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