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5 年)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证监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1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称“公司”)。 “公司”)。
公司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赣股 公司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赣股
2 (1993)04 号“关于同意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93)04 号“关于同意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按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批文”文批准,以募集 按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批文”文批准,以募集方
方式设立;在江西省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式设立;在江西省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002473。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6124469438。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
3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与董事长的产
生、变更办法相同。
(新增)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4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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