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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7 17:01:02 股吧网页版
创元科技: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8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6 年第一次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更好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对外捐赠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合法的受赠对象,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原则

第四条 对外捐赠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二)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

(三)量力而行。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不能对外捐赠。

(四)诚实守信。公司有权机构已经审批同意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杜绝虚假许诺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和范围

第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类型包括:

(一)公益性捐赠:指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指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捐赠,以及向定点扶贫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等方面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指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六条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当为公司外部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

第七条 对公司内部职工、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权、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被控制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由经办部门和人员提出捐赠方案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本制度及有权审批机构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 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涉及实物资产捐赠的应说明财产交接程序等。

第十条 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宜达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审批权限及以上的,须及时报告公司产业部,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报上级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对外捐赠。

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宜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审批权限的,由子公司自行履行决策程序并报上级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对外捐赠,同时报公司产业部备案。

第十一条 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公司产业部应当建立台账。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规范账务处理。对外捐赠要符合所得税法所规定的扣除条件,并依法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不能提供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单位,不得对其进行捐赠。

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部不定期对公司对外捐赠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审查对外捐赠款项和实物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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