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6 年 4 月 23 日(星
期四)9:00,公司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 1230 号甘肃能化 19 楼会议室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举手表决选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陈建忠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 OA、微信、邮件等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有效沟通,与会三位独立董事举手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认为,因 2025 年度公司业绩亏损,2025 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为,2025 年,公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预计,部分交易因市场形势、供需变化导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上述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 年,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采购设备、材料、物
资、工程、服务以及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材料、服务等业务往来,上述交易预计可以有效扩充公司销售渠道,降低运营成本,保证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均能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在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能够有效满足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确保项目按期 推进,增强整体融资能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担保方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 况可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建忠、刘新德、王东亮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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