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建忠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深入实际开展专项调研,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13次,本人现场出席11次,通讯表决2次。本人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2次。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董事、高管人员,解聘副总经理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对公司内控评价、续聘年审事务所、变更会计估计、财务报表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年度薪酬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均通过现场方式参加。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建设兰州新区2×1000MW火电项目、年度利润分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及预计、收购储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设子公司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上述事项
确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审计计划。出具年度初审报告后,与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内容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了沟通,与年审事务所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审计关注的重大事项等,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详细了解情况,提出专业化建议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及时掌握公司重要的风险事项及相关控制措施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坚持“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的原则,加大现场履职力度,聚焦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情况,通过会议召开、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出针对性建议。报告期内,本人赴新区热电、白银热电、刘化化工等公司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热电联产机组运行、热能供应保障、环保设施运转及安全生产管理、化工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标准等情况,与所调研公司管理层、技术负责人、一线操作人员深入交流,全面掌握其年度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保合规运营状况。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本人始终注重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持续更新知识储备,适应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变化。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要求,确保履职过程合法合规,准确把握监管导向。同时,主动关注上市公司发展动态、前沿
技术、市场趋势及行业监管政策,深入学习公司业务领域相关知识,确保能够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合理的履职建议。
八、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行使各项权利和义务,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新德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到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认真、勤勉地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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