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29
证券代码:832000 证券简称:安徽凤凰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巫界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出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48,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晓勇等26人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提名吴晓勇、巫玟桦、魏军、罗军、包道果、胡国蓉、肖琴、朱庆军、张洪建、徐柳柳、张涛、苏传虎、肖华兵、包冈飞、钟灿、马文远、蒋汉周、李瑞、杨涛、刘俊飞、李姿、刘昌盛、凌应芬、尤志勤、孙军、阚文清等26名员工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巫界树、巫玟翰、寇卫国、蒋宇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37,350,00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不超过124万股(含124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50元,募集资金额不超过310万元(含310万元),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公司现有在册股东放弃对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巫界树、蚌埠市菲尼斯过滤技术有限公司、陈登宇、王小娟、巫玟翰、寇卫国、蒋宇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47,250,00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公司的经营范围:滤清器等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润滑脂、防冻液、制动液及其它汽车养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
2、原《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该次股东大会明确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
3、原《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等事项,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最终结果相应修改,并就公司章程上述修改内容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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