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信永中和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7、收入及业务情况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与公司开展业务相对应的行业审计经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5年度信永中和履职情况评价如下:
1、专业能力评价
信永中和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2、审计工作计划的评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情况、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
信永中和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3、独立性评价
信永中和审计小组成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
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信永中和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4、审计程序评价
信永中和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合理,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客观地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行为进行了评价。
5、对信永中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评价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就公司2025年报审计工作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在公司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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