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专门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通过积极、专业、独立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黄辉,男,1962年11月出生,1982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计算机学士学位;1986年7月毕业于德国波恩大学,获应用数学硕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德国波恩大学,获应用数学博士学位。曾历任TPG德太投资集团执行合伙人、德国电信DeutscheTelekom大中华区CEO、均瑶集团CEO、KPMG 毕马威管理咨询(后更名为毕博)全球执行副总裁兼大中华区CEO、日本毕马威管理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市建融瓴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欧庭翻译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品星互联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上海宽氪晟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宽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云简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谷雨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本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数
黄辉 10 5 5 0 0 否 0
本人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对董事会议案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规章制度、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与会计师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投融资运作、财务、管理及高管变动等情况,并基于独立审慎的判断,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
2025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需董事会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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