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专门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窦超,男,1990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副教授。2012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获工商管理学士学位;2017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获工商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金融与财务管理系副教授、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
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本人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数
议
窦超 10 5 5 0 0 否 3
本人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对董事会议案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规章制度、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与会计师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投融资运作、财务、管理及高管变动等情况,并基于独立审慎的判断,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分别有相应任职。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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