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52:51 股吧网页版
神州信息: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4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及视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其
中:委托出席董事 1 人,独立董事王巍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窦超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出席的董事 8 人。董事长郭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开展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公司”)拟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署《专业服务协议》,约定由系统集成公司向渤海银行提供服务器租赁及配套实施服务,租赁设备周期为 1 年,服务器租赁费用和实施服务费用的总金额为人
民币 4,122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股东会决议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