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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9:01:22 股吧网页版
天府文旅:《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以下担保事项: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其中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不包含在本章程所述的对外担保范畴之内。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未履职或未正确履职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董事、经理层成员及其他各级经营管理人员,除依据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外,按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终身追究其责任;

1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二条 会议类型及会议的召集

(一)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下列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请求时(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董事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2)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的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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