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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21:09:46 股吧网页版
天府文旅: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海月

二〇二六年四月

本人于 2025 年10 月 2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成都
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海月,女,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经济学博士,具有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曾任四川师范大学经管学院讲师、副教授,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兼职外部董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 2 次,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会 1 次,以通讯方式
出席董事会 1 次;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当选独立董事后,报告期内公司未
再召开股东会,出席股东会 0 次。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
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当选,故报告期内未参加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会
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包括: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关联交易、向银行申请贷款、股权投资等事项进行核查,主要包括走访公司现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利益。现场工作时间为 3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情况

为夯实冰雪旅游战略布局,构建休闲度假目的地矩阵,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经营效益,公司拟与阿坝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九旅”)共同参与理县毕棚沟景区运营项目,大九旅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冠忠(重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冠忠”)所持毕棚沟公司 51.00%股权,天府文旅以现金方式购买成都西部旅游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旅游”)
所持毕棚沟公司 34.30%股权,本次拟收购的毕棚沟公司不含景区门票相关收入。
为保障交易顺利推进,2025 年 11 月 21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大九旅、重庆冠忠、西部旅游、毕棚沟公司签署了《股权交易意向协议》。

公司致力于深耕文旅体融合发展方向,聚焦冰雪旅游业务,围绕增强业务核心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不断夯实发展根基。本人认为,此次《股权交易意向协议》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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