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易颜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作为万向钱潮的独立董事汇报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
我作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诚信、勤勉、公正的义务,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凡须经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相关的事先认可文件及独立意见,对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就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易颜新,男,1972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历任浙江鸿禧能源、温州宏丰等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 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大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6 6 0 0 0 否 4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度共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
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本人利用现场参
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和其他会议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汇报,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激励体系、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 2025 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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