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25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和 2026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 2025
年度董事会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 37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30.3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6.70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30,000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商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3,000 万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和 2026 年 5 月 21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6-014 号)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23 号)。
北京我爱我家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北京国贸支行”)于 2026 年 1 月 8 日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额度有效期为
三年,北京我爱我家在自 2026 年 1 月 7 日起至 2029 年 1 月 7 日止的最高融资额
度有效期限内,可向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申请使用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 35,000
万元。公司在上述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并于同日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新西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西南商贸”)和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控股”)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4 日与华夏银行北京国
贸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质押合同》,在上述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主债权向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提供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上述事项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 、 2 月 5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 2026-001 号、2026-003 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向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以下又称“债权人”)、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新西南商贸(以下又称“抵押人”)、昆百
大控股(以下又称“出质人”)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前述
《最高额融资合同》及各原担保合同进行相应变更与补充,其中,经各方一致同意,将《最高额融资合同》约定的最高融资额度由人民币 35,000 万元整变更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整。各方确认,各原担保合同为《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担保。鉴于《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的最高融资额度根据《补充协议》进行了扩额,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均知悉并同意对担保条款进行变更。
(二)本公司为昆百大商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提供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的进展情况
昆百大商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昆
明分行”)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以下又称“主合同”),
自 2026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25 日(皆含本日)的授信期限内,昆百大
商业可向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申请使用 7,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本公司为昆百大商业在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和最高额抵押担保,并于同日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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