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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21:41:21 股吧网页版
我爱我家: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或“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和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根据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步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在公司2025年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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