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邬崇国)
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度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邬崇国,男,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
大学会计学硕士,同济大学工程力学学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担任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地产评估部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浙江中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
江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担任万邦德(代码:002082)、尤夫股份(代
码:002427)、杭电股份(代码:603618)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 2023 年 1
月担任万向钱潮(代码:000559)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兼任普星能量有限公司(代码:HK.00090)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 年 10 月至今担任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 1 次会议,实际出
席 1 次会议;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无召开股东会情况,亦未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独立董事 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姓名 席会议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邬崇国 1 0 1 0 0 0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7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实际出席任职期间应出席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三季度总结等事项进行了专项讨论和审议。2025 年度工作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并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无需要参加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无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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