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立平)
本人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陈立平,男,生于 1961 年。日本流通经济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高校市场学会、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
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兼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兼任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1 月兼任北京昆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兼任北京大明眼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兼任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朝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我爱我家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作为商业消费零售专业领域的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云南商业业务的运营状况,在分析与讨论定期报告中的云南商业业务板块的经营发展报告时,本人结合当下的宏观经济对商业零售、地产租赁等方面的影响,结合自身专长及对消费行业的敏锐洞察,为公司云南地区商业业务的发展建言献策。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实际出席 5 次会议;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出席 3 次会议,未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报告期应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姓名 席会议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陈立平 5 0 5 0 0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召集人)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