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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1:57:14 股吧网页版
渝三峡A: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长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陶长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规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股东会 4 次,按照公司《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人均按时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 2025 年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工作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积极参加,对
2025 年公司发生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积
极参加,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积极参
加,对公司并购新材料子公司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阅核查,确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年现场履职天数 18 天,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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