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长江
本人余长江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余长江: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律师。历任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重庆汇业(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广西双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不存在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 13 次,股东会 4 次。不存在无故缺
席的情况,也没有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 2025 年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工作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和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参加提名委员会
会议 2 次,参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 7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本
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涉及关联交易、高管候选人审核、利润分配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其他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和讨论,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积极参加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关注问题进行充分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定期出席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中小投资者展开积极沟通交流,持续跟踪投资者关切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履职时间累计 18 天。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时通过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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