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陆涛)
作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陆涛先生:汉族,1963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中国药科大学药学教授,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主
持完成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已发表 SCI 科研论文 120 余篇。现任中国药科大
学教师、兼任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董事姓 期应参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名 加董事 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数
会次数 议
陆涛 9 0 9 0 0 否 7
经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 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6 次会议,主要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审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指导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的规范开展;组织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质量,审议续聘议案并提出专业意见;就聘任总会计师事项进行资格审查,为公司的财务管理等事项提供建议。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出席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查关联交易、关联方财务资助等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就公司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同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防范重大风险。
5、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
行使表决权。
(2)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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