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本次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相
关基本信息如下:
1、机构核心信息
和信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2013 年 4 月 23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
册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和信拥有合伙人 45 名、注册会计师 249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9 名;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5,4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8,1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035 万元;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7 家,覆盖制造业、
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近三年无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刑事处罚。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刑事处罚。
4、项目核心人员信息
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迟斐斐女士、曹悦如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刘方微女士。项目全体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原聘任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进一步确保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启动审计机构更换工作。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和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全面核查,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正式聘任和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和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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