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6-4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26年2月4日,共收回11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11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7,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19%。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淼先生、
林锋先生、张宿义先生、熊娉婷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21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962,81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33%。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72.533 元/股。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
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500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2,937,586.50 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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