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良琛,男,197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四川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
如下:
任职期间 现场结合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视频出席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数 事会
13 2 11 0 0 否 3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我对上述会议的决议没有异议,对董事会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召开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会议审议的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我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经审慎考虑、讨论后对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我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及多项业务活动,赴公司生产场所及销售市场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的发展规划、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一是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决策资料,组织调研和现场履职活动,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二是建立了便于独立董事履职的信息化会议系统、电子签系统、独立董事与治理层的微信工作群,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信息渠道;三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国窖 1573 研究院活
动,通过与其他行业专家交流,不断加深对白酒及相关行业的认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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