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称经理层人员或经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上述总经理的任职条件适用于经理层其他成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层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 经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经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违反第四、五条规定选聘的经理人员无效。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包括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根据需要,设立总经理助理若干名,由总经理聘任。选聘经理人员时,应当听取股东和职工对候选人的意见。
第八条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向职代会或工会报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决定,听取职工代表和工会的意见;
(三)积极实施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四)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调整产品结构,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不断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
(五)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和职工队伍的素质,逐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第十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职工工资方案和用工计划;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八)决定除由董事会聘任以外的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人员的任免;
(九)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一)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十二)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三)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对债权人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十四)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五)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十六)根据董事会授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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