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为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配备若干内审人员。内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第五条 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每季度结束后,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一次综合审计,平时进行不定期审计。并应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八条 审计部内部审计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参与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严密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的专项审计报告,或在日常审计报告中对涉及的内部控制作出专项说明;
(二)每年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从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对有关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合理性作出综合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三)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经营成果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每年定期组织对子公司的审计;
(四)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全面预算的执行和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下属各单位领导离任的和任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购置、管理、使用和维修及相关经济合同进行审核;
(八)对技改、基建项目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
(九)对下属各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开展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对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进行审计;
(十一)董事会、公司经理层或其他单位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九条 审计部内部审计的权限是:
(一)有权参加公司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工程建设、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事项的会议;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二)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意见;
(三)根据审计工作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内部管理制度、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账簿等文件资料;
(四)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资产;
(五)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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