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5 月 5 日,是经国家体改委 1993 年 1
月 15 日体改生[1993]9 号文批准,由常州柴油机厂独家发起,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3]67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4)9 号文复审批准
同意,本公司于 1994 年 3 月 15 日至 1994 年 3 月 30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证所复字(1994)第 15 号文审核批准,社会公众流通股于 1994 年 7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股票简称“苏常柴 A”,股票代码“0570”(现股票代码为“000570”)。
1996 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函[1996]13 号文推荐,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
字[1996]24 号文初审,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6]27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1996 年 8 月 27 日至 8
月 30 日向合格投资者配售 10,000 万股 B 股,并于 1996 年 9 月 13 日上市。股票简称“苏常柴 B”,股票
代码“2570”(现股票代码为“200570”)。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
发行股本总数 705,692,507 股,注册资本为 705,692,507 元,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 号,
总部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 号,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00134792410W。
2、 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柴油机、柴油机配件及铸件、汽油机、汽油机配件、谷物收获机械、旋耕机、手扶拖拉机、模具、夹具的制造、销售。柴油机配套机组、汽油机配套机组的组装与销售。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包括:主要从事以“常柴牌”为商标的中小型单缸和多缸柴油机的生产及销售。本公司所生产及销售的柴油机主要用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轻型商用车、农用设备、小型工程机械、发电机组和船机等。
本期内公司未发生主业变更。
3、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3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以“常柴牌”为商标的中小型单缸和多缸柴油机的生产及销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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