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王满仓,于 2020 年 4 月起任职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 年1 月1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1 是□ 否
要社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2 是□ 否
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
3 是□ 否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
4 是□ 否
偶、父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5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是□ 否
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6 是□ 否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是□ 否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8 是□ 否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 王满仓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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