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3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及关联人为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借
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若本次担保实施,本公司经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大洲控股”)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公司及关联人为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向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申请借款 1 亿元人民币,借款总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借款可分期发放,单期借款的期限均为 12 个月。本公司、关联人王文锋先生为上述上海实业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 45.6611%合伙份额的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光曜”)以持有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百傲化学,证券代码:603360.SH,以下简称“百傲化学”)流通股为上述上海实业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1.关联关系说明:
王文锋先生同为本公司及大连和升的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王文锋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担任大连和升董事,董事袁伟先生现担任大连和升副总裁,韩东丰先生和袁伟先生为关联董事。
2.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已
经本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袁伟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除本公司和借款人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外,其他参与主体均需履行程序获得相关批准和授权。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王文锋
关联关系:王文锋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王文锋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王文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 35 号 4 层 2263 室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900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2MACJFBUF1P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权结构: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0%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和升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60%
大连和盈创展实业有限公司 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5.6611% 0.0023%(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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