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6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债务逾期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5-055)、《关于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逾期债 务催收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9)。
并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
款合同纠纷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0),公司在该公告中说明了公司 在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下,正在积极与债权人及第三方等沟 通,寻求解决方案。
从目前参与各方推进的情况看,截至目前未达成可继续推进的方案,上述债 务逾期能否解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若上述逾期债务未能妥善解决,进入诉讼程序,受理人民法院之后做出的判 决涉及执行本公司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股权,将可能导致本公司失去五九集团控制权,继而导致公司无法 合并五九集团财务报表,五九集团为本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有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 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因此,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 注后续进展,避免出现风险警示的情形发生,并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谨慎 投资。
2025 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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