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袁伟先生已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增补桂钢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新当选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司总裁刘松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春雨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副总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新聘任的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 8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 易的 议案》。(有 关详 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接受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2026 年4 月 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保障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026 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段合并简称 “公司”)拟接受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合计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支付财务资助的利息,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期限为本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需要向大连和升申请财务资助,年末未还清金额可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公司接受财务资助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同时担任大连和升董事,大连和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韩东丰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四)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 8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权资产质押给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续风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权资产质押给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续风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2026 年4 月 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了化解本公司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逾期债务、本公司子公司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逾期债务存在的被诉讼及引发
质押资产被动处置风险,董事会同意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的控股子公司沈阳和怡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40.20%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进行担保。质押期限为自《股权质押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逾期债务的欠款事宜解决完毕之日止。协助本公司若后续因上述债务本公司被起诉,在案件执行时,包括但不限于质物折价、质物拍卖、质物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现质权,消除本公司资产被动处置风险。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和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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