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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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回购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孟兆胜:
王 勇:
桂 钢: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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