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勇:男,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9月至1997年1月,任大连佳地针织厂财务经理;1997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大连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2003年11月至2015年5月,任大连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5年6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高级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2025年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赋予我们的职责。
2025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12次,实际出席12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本人出席了股东会,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出席了下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没有缺席的情况,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 异议事项具体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称 建议 况 情况(如有)
1.审查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及执行情
况,认真听取了公
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司风险管理部内审
告的两次审阅意
工作报告及内审工
见:审计委员会在
作计划,审核了公
年审注册会计师
审议《公司 2024 年 司所有重要的会计
进场前审阅了公司
度审计报告》、《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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