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罗楚湘: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89年8月,任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教师;1992年10月至1998年4月,任武汉市水利局公务员;1998年4月至2000年8月,任武汉仲裁委员会副处长;2000年9月至2004年8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处长;2004年9月至今,任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教授;2009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12月至今,任北京恒然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9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2025年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相关制度赋予我们的职责。
2025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12次,实际出席12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本人出席了股东会,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出席了下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没有缺席的情况,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异议
专门委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事项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员会名 建议 具体
称 情况
审 议 《 公 司
审议通过了《公司
战略委 2024 年 度 财
2025-04-28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无 无
员会 务 决 算 的 报
的报告》
告》
对公司年度财务报 1.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
审 议 《 公 司 执行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风
告的两次审阅意见:
2024 年 度 审 险管理部内审工作报告及内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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